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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紀大買危疾 要考慮保費槓桿

大家一聽到槓桿,都會聯想到高風險及以小搏大的財技,但其實保險都有槓桿的考慮,只是沒有什麼風險,純粹是買保險時的一種小技巧。

朋友Tommy近期想買儲蓄危疾,購買時他遇到一個問題,因保險公司可選擇供款年期有一筆過、5年、10年、15年、20年以及最長25年,當時Tommy已經45歲,選擇25年供款的話,供完已經70歲,但他打算65歲退休,怕最後幾年沒有收入,供款變得困難。但如選擇15年或更短年期,保費供款額度會較大,即時供款又會變得吃力。

Tommy的選擇困難情況,很多人有買儲蓄型的人壽或危疾,都一定經歷過,這其實涉及保費槓桿的考慮。

槓桿 = 保額除以已繳保費

我們買儲蓄型壽險及危疾多數保至100歲甚至終生,期間如果發生了保險條款的內容,保險公司就會理賠。

例如我買儲蓄型人壽100萬港元保額,當我購買後過了等候期,如果不幸離世,保險公司就會給保單受益人100萬港元,當中沒有計算我的供款年期,無論我選擇供款5年或25年,跟我要理賠的時間其實沒有關係。而當發生了賠償之後,保費供款便會停止。

所以當大家選擇供款年期長,但可能索償的年期較短,保險槓桿就愈高。像上述個案,假設投保人選擇五年供款,每年供款6萬元,總繳保費便是30萬元,如果他供完五年後才離世,賠償金是100萬元,保險槓桿便是3.3倍。但因為投保人只繳付兩年錢便行駛了身故賠償,其實他只繳付了12萬元,保險槓桿即時變成8.3倍。

中嚴重危疾 隨時不用再繳保費

至於危疾有分單次賠償及多次賠償,單次賠償是中了一次嚴重危疾後,保單便會即時中止。但多次賠償則會保障危疾復發,例如有些會保五次癌症復發,兩次中風、兩次心臟病等等,有一間保險公司更推出了無限次危疾賠償。所以一份多次賠償危疾,保障時間相對長很多。

這些危疾保單條款,一般都會列明,如果賠償金額達到某個百分比,餘下保單年期受款人不需再繳保費,保險公司會代為支付而保單依然生效,直至保單賠償完結或保費前結束。最常見就是危疾賠償達到100%便不用再供款。

如果按保險槓桿的原理去想,假如購買了多次賠償的危疾,供款五年後便不幸患上三期癌症,賠到100%賠償,往後不用供款之餘,仍可以有癌症復發保障,保險槓桿就相當之高。

由於年紀愈大,危疾保費便愈貴,供款年期短會的話,未必會人人負擔得起。但換個角度看,45歲開始踏入危疾賠償高峰期,攤長供款年期的話,有機會可以用到較高的保險槓桿。

當然,最好大家都身體健康,一直不用動用賠償便最好,很多儲蓄危疾在供款期完結不久都會回本,買儲蓄危疾其實是變相儲錢,又賺了危疾保障,期間不用擔心患上危疾沒錢醫。

話說回來,保險槓桿只是其中一個考慮因素,最重要還是看投保人本身的財務狀況,要平衡供款會否超出個人負擔,尤其是退休之後還有沒有能力繼續供款,方為正道。

Emily Chung
專欄作者簡介:在IFA任職理財顧問. 在保險業行打滾十年時間,曾處理大大小小不同保單理賠工作,深明客戶對保單的種種疑問。認可資格認證有: 百萬圓桌會成員(MDRT)、英國特許保險協會會員(CII)、持牌保險經紀、持牌強積金中介人。Facebook : 保險百科

(原文刊登在2023年1月7日《經濟一週》保險百科專欄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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